根据桂教教师〔2023〕61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4年“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同时设立督察员,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复试
(一)复试时间
“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定于在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进行。
(二)复试方式
我院考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进行面试,腾讯视频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考前做好诚信考试教育。同时预防面试过程网络卡顿,确保安全、顺利完成面试工作。考生要提前按照我校复试要求准备好相应复试场所、网络和设备,提前熟悉相应网络复试操作,准确设置好网络复试设备,积极参加考前网络测试,确保复试过程通畅。
(三)复试资格审核
对所有复试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等证件,确保与教育厅提供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南宁师范大学计划培养“硕师计划”名单一致。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院202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复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两识别”验证,同时核查考生的报考库、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院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综合面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分以下或综合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正式复试前,该“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会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如在复试录取出现争议或违法情况,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实名申诉、举报。
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
举报信箱: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 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