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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05月20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招生指标共53人,其中民俗学8人、文艺学3人、文艺学(写作方向)3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7人、汉语言文字学4人、中国古典文献学2人、中国古代文学11人、中国现当代文学10人、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3人;专业学位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招生指标50人。如有变动,具体以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二)划线原则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B类线为准。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0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上述招生计划中各学科方向均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接收调剂。

(二)调剂申请者初试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含12小时)。

(四)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拟定于5月23日—24日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方式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电子邮箱gxnnsdwxy@163.com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取消原计划专业课笔试部分,改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增加专业课面试内容, 取消的专业课笔试分值权重增加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 外语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由我院组织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

2.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满分200分,由3个(含)以上专业知识问题和5个(含)以上综合面试问题组成,分开为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两项内容打分。

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同时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3.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

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 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院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 录取原则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 180 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120 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一)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二)对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

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

举报信箱: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 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 监察室)

七、附则

(一)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gxtc.edu.cn/Index.html)。

(二)本细则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