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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年03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关于评选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团委、社团特别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校各级团组织建设,激励广大共青团员和团干部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推动学校发展而奋斗。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分团委”、“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和“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分团委”的申报范围为全校各学院分团委。

(二)“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范围为全校各团支部(班级团支部、社团特别团支部)。

(三)“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范围为全校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共青团员和青年教工共青团员(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四)“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范围为全校共青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1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广西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中的《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评选办法》执行。优秀团员按每个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评选,优秀团干按每个团支部1名评选,先进团支部按各分团委支部总数的10%—15%评选;特别团支部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评选名额。教职工优秀团干按我校目前从事团的工作人数的30%评选。申报需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二)先进分团委的评选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条件撰写申报材料,体现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申报需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三)请各分团委将申报材料及申报名单汇总表于3 月10日前交到校团委,电子版请发至校团委邮箱:gxsytw@163.com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布置,认真遴选。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我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团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燕,0771-3908810。地址:明秀校区行政楼412。

 

附件:1.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分团委申报表

      2.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2015年度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 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