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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校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5年04月03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关于报送我校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2号)、《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13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整理要求》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或持残疾人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

二、求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960元。

三、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个人求职补贴申请书一份。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二级学院、学号、性别等),家庭基本情况简述,是否为2014-201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5年内就业意愿及目前求职情况。申请书中应写明“本人提供用于申请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的个人及家庭信息、申请材料等完全真实”,统一用A4复印纸书写,可打印,但署名需申请人亲笔书写,摁右手拇指印,写明日期。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或《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银行低保金领取明细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银行打印低保金领取明细单的时间段为20151-5月内(须显示低保领取人的名字并加盖银行公章)

5)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封面、户主及每位家庭成员包括学生本人,诣在证明学生是否是低保对象)

6)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银行卡必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内营业网点开户,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具体到开户所在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2.残疾人毕业生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银行卡必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内营业网点开户,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具体到开户所在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残疾人毕业生无论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均可享受求职补贴。

3.《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驻邕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花名册的电子文本以“XX学院2015年驻邕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命名发至广西师范学院资助热线QQ邮箱(1728877058@qq.com)。

(二)审核低保证明注意事项

一是毕业生提供的低保证明相关材料须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即XX省(自治区)XX市(县、市区)民政局”章,不可用乡镇民政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公章,亦不可用民政局某科室的章或者民政局管理专用章、民政局贫困家庭证明专用章等。

二是残疾人毕业生应提供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相关二级学院学工办在《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的“备注”中写明“残疾人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316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

    (四)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人

明秀校区:培训楼3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长岗校区:行政楼1楼 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鸿飞 联系方式:0771-6763240 15578029180

四、提供材料不齐全,未通过审核的,或在离校前没有申领求职补贴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于20151231日前补充申请材料,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经学校、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名单报财政部门,列入次年拨付计划。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驻邕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2.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参考样本)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