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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5年04月10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了及时将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上,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的造表、报送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人负责,认真审查

在填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时,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要熟悉领款单各项数据格式和要求,明确告知本学院协助工作的学生干部并予以指导,注意检查(填写说明详见附件7)。同时,了解本学院获奖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奖学金。

二、报送领款单要求及时间

请于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一式两份),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地点:1.明秀校区 培训楼3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2.长岗校区 行政楼1楼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的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后,以“XX学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命名发至学生资助热线QQ邮箱(1728877058@qq.com)。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领款单

      2.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领款单

      3.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

      4.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领款单填写说明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