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基层党组织考察培养,文学院党委审查,以下同志被列为2015年上半年我院新一批发展入党对象,现将名单公布,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15年3月19日至 2015年3月25日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五合校区3栋214
联系人:钟振花
公示名单:
11汉本1班:何幼敏、王淑飞
11汉本2班:包丁云、杨海妮
11汉本3班:潘 玲、伍 红
11陶行知班:高海通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