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经基层党组织考察培养,文学院党委审查,以下同志被列为2016年上半年我院新一批预备党员,现将名单公布,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中共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五合校区3栋214
联系人:旷晓霞
公示名单
朱翎翎 李 娜 黎 帆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