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增补李宇星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短期培训等系列环节,经基层党组织考察培养,文学院党委审查,按照递补原则,拟将李宇星同志列为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中共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
联系人:旷晓霞
地址:五合校区文综楼209
中共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公示名单
16陶班:李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