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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毕业工作安排及

2015年05月21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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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师范学院2015 届毕(结)业生未达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简况

4.关于 2015 届毕业生毕(结)业报批表及学士学位简况表的填写
说明
5. 广西师范学院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6. 2011 级(含2010 级延期毕业者)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名单表
7. 广西师范学院 2015 年 6 月暂缓审核毕业资格的 2011 级(含
2009 级、2010 级)学生名单表
8.2009、2010 级未毕业学生名单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3
各学院应做好暂缓毕业学生统计工作,于 6 月 10日前将《广西师
范学院 2015 年 6 月暂缓审核毕业资格的 2011 级(含 2009 级、2010
级)学生名单表》交到学籍科,此表电子件也同时发学籍科陈钦华的
OA 邮箱。
7 月下旬,重新学习成绩公布后,对暂缓毕业学生进行一次毕业
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则准予毕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
士学位。
重新学习考试仍有不及格课程者,可于下学期开学后,参加学校
统一组织的补考。
9 月底或10 月初,补考成绩公布后,再一次对暂缓毕业学生进行
毕业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则准予毕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
予学士学位。
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者,如果自愿延期毕业,则向学校提交延
期毕业申请书。如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书,则根据毕业审核时的课程
成绩、学分进行毕(结)业审批及学位评定。
4.学习年限期满的学生
我校普通本科生的学制为 4 年,在校学习年限为 3—6 年。对入学
学习时间(含休学时间)已达最长学习年限(6 年)的学生,最迟应
于本届毕业生最后一次毕业审核时(即 9 月底或10 月初)进行毕业审
核,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毕业或结业或肄业结论。学习年限期满的学
生不能再申请延期毕业。
5.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
要求提前毕业的 2012 级本科生,应于 6 月 5 日前填写《广西师范
学院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应于 6 月 10
日前将学生的提前毕业申请表交到学籍科。
6.参军入伍后要求随同2011 级本科生毕业的学生
入学年限已达3—6 年的参军入伍学生, 先前已获批准在服役期间4
回校参加课程考核,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可申请随同 2011
级本科生进入毕业审批环节。属此情况的学生应于 6 月 5 日前向所在
学院提出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应于 6 月10 日前将学生的申
请交到学籍科。
7.2010 级及 2011 级延期毕业的学生
在学籍处理上,对 2009 级延期毕业的学生,按上述第 4 点(学习
年限期满的学生)处理;对 2010 级延期毕业的学生,则按 2011 级学
生的要求进行处理。2010 级延期毕业的学生如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
可继续申请延长 1 年的学习时间。但如不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则根据
毕业审核时的课程成绩、学分进行毕(结)业审批及学位评定。
在毕业条件审核上,对 2009 级及 2010 级延期毕业的学生则按其
所在年级的教学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进行审核。
对 2009 级及 2010 级延期毕业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其本人
回校完成各项毕业有关工作。
8. 双专业学生的毕业工作由开设双专业的学院按主修专业毕业工
作的安排和要求办理。
毕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各有关单位应合理调配人员,
全力做好该项工作。必须确保毕业生数据的准确性,成绩计算、毕业
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等重要工作环节不得由学生参与。凡不按时按质
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学生毕业离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由有关责任
人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2015 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毕(结)业报批名
单表
2.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2015届本科毕业生评定学士学位学
生简况表2
学位学生名单。
5.6 月25 日前,完成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打印工作。
6.6 月 26-27 日,各学院派出人员协助学籍科粘贴相片、协助学
校办公室人员加盖印鉴。
7.6 月 28 日,毕(结)业生领取毕(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
书。
二、关于几种特殊情况学生的学籍处理说明
1. 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
对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应在学分的总平均分上加 1 分,并
在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 2015 届本科毕业生评定学士学位学生
简况表》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加 0.1。
2.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
未达到毕业条件及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如果自愿延长学
习年限(以下通称延期毕业) ,则应于6 月 5 日前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
交《广西师范学院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如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则根据毕业审核时的课程成绩、学分进行毕(结)业审批及学位评定。
原 2009 级学生不能再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应于今年内毕业(结业、 肄
业) 。 各学院应将本单位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情况进行统计, 填写 《2011
级(含 2010 级延期毕业者)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名单表》 ,并于 6 月 10
日前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交到学籍科,同时将此表的电子文档发到学籍
科陈钦华的 OA 邮箱。
3.暂缓毕业的学生
本学期经批准重新学习不及格课程者,随所跟听课班级的考试时
间参加考试,而不另外提前安排考试,此部分学生暂时不能在六月份
进行毕业审核,需待重新学习成绩公布后方可进行毕业审核,此部分
学生可称为暂缓毕业的学生。 对暂缓毕业的学生将进行两次毕业审核。
一次为 7 月下旬,一次为9 月底或 10月初。各二级学院:
为了顺利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双专业毕业生)
的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毕业离校,现已确定 2015 届毕业生(含
双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工作日程安排, 请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毕业和
学籍管理工作:
一、2015 年毕业工作的时间安排
1.6 月 5 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班学生的所有成绩(含毕业论文成
绩)在网上提交。
2.6 月 15日前,各学院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以及学士学位评
定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填报《广西师范学院2015 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
科生毕(结)业报批名单表》 、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 2015 届本
科毕业生评定学士学位学生简况表》 。
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做好审核、统计,填写《广西
师范学院 2015 届毕(结)业生未达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简况表》 。
以上三表的纸质件务必于 6 月15 日前交到学籍科,电子文档则同
时发到学籍科陈钦华的 OA 邮箱。
3.6 月 18 日前,教务处将 2015 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毕
业(结业)报批名单及学士学位评审材料上报院长办公室和学校学士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6 月 22 日前后,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015 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
科毕业生毕业(结业)名单;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