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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

2021年11月05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根据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南宁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学工办组织、指导各专业、班级按《南宁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工办仔细审查材料,认真评选推荐,评选出汉语言文学专业2018级卢冬梅等225名学生为我院推荐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现将拟评选对象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7日(不少于3天)。在此期间,如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请向我院学工办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我院学工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合兴路3号文学院学工办(五合校区文科综合楼209室),邮政编码:530299,联系电话:0771-4953831,联系人:郑悦。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公章)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