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南宁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指导各班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审查申请材料,初评,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复核材料,综合评议,认定杨玉婷同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4级)等共324人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认定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向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合兴路3号文学院学工办(五合校区文科综合楼209室),邮政编码:530299,
联系电话:0771-4953831,联系人:钟振花。
附件: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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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7年9月20日